不过屯堡人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妇女一般要承担插秧、跳水一类重体力劳动,大多数妇女保持天足是必然的。但在条件允许时,她们也会主动向主流文化习惯靠拢。明亡以后,大批外来人口进入屯堡区,这些客民一般经济条件较好,受主流文化影响,妇女大多缠足。屯堡人作为明朝遗民,又保持着一双天足,难免要受客民歧视。“不接(娶)堡子妹”是最直接的表现之一。在这种氛围下,有条件的屯堡人会更加主动的向客民的时尚标准靠拢。大多数人则自觉不自觉的保持着旧习惯,以致于把是否缠足当成屯堡人的一个标准,并一直保留到现在。
第四个区别是语言不同,特别是屯堡人擅长讲“言旨话”,客民则不会。所谓言旨话即用四字成语、典故或俗语,只说出前三个字,留下后一个字,让对方去领会。知者一听就明,不知者则莫名其妙。例如问对方吃什么,回答“对河二(面)”,说明在吃面。类似的还有白皮细(肉)、瓜园小(菜)、哑口无(盐)、青山绿(水)等等。在屯堡,即便文盲也会说言旨话,而且会创新。随着时代的发展,九溪人的言旨话已经发展成为明语和言旨话混用,幽默而风趣,但年轻人会说言旨话的越来越少。
区别之五是屯堡人跳地戏、玩花灯,客民则不会。地戏,当地人称之为“跳神”,是一种带有神傩色彩的由屯堡村寨自行组织表演的集体娱乐活动。地戏均为武戏、忠君戏,没有反戏和情爱内容,一般在正月和七月演出。演出是演员面罩青纱,腰围战裙,背插战旗,额顶代表不同人物的木质面具(俗称“脸子”),手持刀枪一类道具,及一把纸扇,一块毛巾,且唱且舞。地戏演出不拘于程式,虽有一定套路,但又有很大的随意性,不用舞台,晒台地头皆可演出。
地戏演出用的面具平时要由专人保管,封箱保存,而且需要以香火供奉。演出时有一套严格的开场、开箱、扫场、踩财门等仪式。演出《征西》一类剧目时还要有专门的送帅、迎帅仪式,带有明显的神傩色彩。
屯堡地区一共有300多堂地戏。地戏的角色有固定人员出演,长年不变,演员均为男性。每个村寨有固定的演出剧目。九溪的地戏起源于清朝乾隆、嘉庆年间,一共有三堂,大堡跳《封神》(“黄飞虎出五关”一折),小堡跳《四马投唐》,后街原来跳《封神》“进五关”一折,现已改跳《五虎平南》。我们在九溪观看了小堡所跳的《四马投唐》中之“御花园”一折的VCD录像,后来又在天龙镇观看了地戏《穆科寨》的表演。从中可以看出,地戏唱腔高亢,但曲调单一,而且将帅兵卒的唱腔雷同,不因角色地位的变化而变化。剧中角色除道具有别外,尚未有生、旦、净、丑的行当划分,演员只戴面具,没有“勾脸”一类的化妆。每个角色在演出的同时还要承担临时介绍剧情的任务。剧中没有难度较大的念白,唱词字数较为固定,且帮腔的合唱很多,即主唱演员唱至结尾处留几字由众人合唱,以增强节奏感。地戏的音乐配器较为单一,一锣一鼓而已。从中可以看出,屯堡地戏大体处于戏剧的原生形态。地戏原本只在屯堡村寨演出,现在已经扩展到周边少数民族村寨。有些少数民族村寨也开始组织地戏班子,并突破了不演反戏的旧规,开始搬演《水浒》故事。
与充满神傩色彩的地戏相比,花灯的娱乐功能更为突出。花灯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流传甚广。九溪的花灯历史较短,民国三十年代才出现,在每年的正月和七月夜间演出。演出剧目以《白蛇传》、《柳阴记》、《秦雪梅吊孝》等情爱、生活剧为主,也可以临时自编自演,与演凝重的战争故事的地戏截然不同。配器在锣、鼓之外,还有胡琴、月琴等,演出的气氛轻松、祥和。花灯角色一般只有旦、丑之分,丑角俗称“唐二”;旦角称“幺妹”,亦有男子扮演。演出时旦角身着女装,配一条假长辫子,男持扇、女持帕,且歌且舞,词句俚俗、夸张,常常惹人捧腹大笑。九溪花灯初始时爱好者不多,以至于由于主要演员去世,角色不全而一度中断,改革开放以后才逐渐恢复。
综上所述,屯堡人的自我封闭和内聚性是比较明显的。明初开辟贵州,屯军以及其他汉族人以胜利者的姿态进入贵州,对自身的经济文化有着无比的优越感,不屑于与周边少数民族交流,自成一统。但相对偏僻的环境使他们的文化逐渐落后于内地。入清以后,大量来自主流文化区的客民进入屯堡,屯堡人的优越感顿时消失,转而成为被歧视的对象,想与外界交流都很难。屯堡人因而由当初的主动封闭转为被动、被迫的封闭保守。长期的封闭,使他们“顽固”的坚持自己的服饰、发式;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力抵制清末基督教对贵州的冲击;甚至把大脚作为自己的一个标志,拒绝娶小脚女人。又如,老人是明清两朝地方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内地早已不复存在的这一力量在屯堡却顽强的生存下来。以九溪为例,1989年成立的老年协会在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村委干部对老协的安排非常尊重,很少有反对的时候。
但是,屯堡毕竟不是世外桃源,六百年的风风雨雨,使封闭保守的屯堡人也在发生着缓慢的变化。建国特别是改革以后,这种变化的速度在明显加快。原以务农为本的屯堡人逐渐走向亦农亦商;经济条件尚可的家庭,女子也会缠足;传统服装、发式为青年人抛弃;男女婚配不再讲究说亲、讨庚、会亲、报期等一系列繁文缛节,崇尚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等等,都是屯堡社会在发生改变的表现。这其中表现最明显的是风俗信仰。
以九溪为例。九溪村旧有汪公庙、五显庙、回龙寺、龙泉寺、青龙寺五座庙宇。其中青龙寺早已不存。五显庙也已拆除,仅在朱姓的一支家中保留一间晒神房,供奉五显菩萨,每年农历九月二十八日祭祀。汪公庙,在大堡,祭祀唐朝越国公汪华。建国后庙宇一度改成集体公房,1990年由大堡村民集资重修,重塑金身。回龙寺在小堡,供奉如来佛,是典型的佛寺。后街的龙泉寺供奉的神祗比较复杂,前殿供孔子、关公,左侧为灵观尊者,右侧为三官殿;后殿供三世佛、十八罗汉、地藏菩萨和韦陀尊者。庙门前左侧供韩文公像,是佛、道、儒三教以及民间神道信仰的混合体,充分展示了中国人实用主义的泛神的传统观念。[③]龙泉寺及神像建国后被陆续拆除,1980年代由后街村民集资重建了五间庙宇,只供佛像。据宋修文老人考证,诸庙宇都建于明末清初。大、小堡和后街分别供奉不同的神祗,间接反映出三地居民祖先来源的不同。由于信仰不同,难免引发一些文化上的冲突,进而引起九溪人风俗信仰的改变与融合。以“抬汪公”为例(“抬汪公”的习俗普遍存在于屯堡村寨,后文将有详细介绍),原来在大堡非常盛行。据传说,有一年,大堡人“抬汪公”抬到小堡,怎么也抬不动了,只见空中两只老鹰打架,村民以为是汪公和五显神打了起来,遂不敢在前进,从此“抬汪公”活动也废止了。这则传说实际上反映的是大、小堡人在宗教信仰上的矛盾。小堡人信仰五显神,不信汪公,自然不会允许“汪公”在自己的地面上“横行”。和大、小堡人信仰专一不同,后街人由于来源广泛,信仰庞杂,没有一股力量处于优势地位,更容易达成妥协,取得一致。发明“抬亭子”,让三街村民共同参与的任务自然要由他们来完成。所谓“抬亭子”,是九溪在每年春季举行的一项带有宗教性质的大型迎春活动。“亭子”用生铁扎成,由演员扮演成各种神仙,如玉皇大帝、观音菩萨、阎王等等,固定在亭子的铁杆上,抬着巡行全村。亭子的内容后来加入了很多戏剧成分,如“水漫金山”、“吕布戏貂婵”等。女性角色由男性扮演,扎于亭子顶端。宗教色彩日渐淡化,娱乐功能日渐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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