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从20xx年9月开始,集中活动时间6个月;其他党(总)支部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集中活动基本结束后,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认真抓好学习讨论。从基层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学习时间,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将《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明读本》、《科学发展在基层》多媒体资料,以及胡宁同志党课报告《**机会——科学发展的若干空间》作为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广大党员学习培训的辅助材料。推广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要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党员群众重温党的执政历史,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加强辅导,充分发挥理论宣讲团、指导员的作用,注意运用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资源,通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辅导学,以及结对帮扶、远程助教等方式组织好学习。对文化程度低、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流动党员,要采取送学、帮学和寄送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好学习。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旅居强镇”的主题,设计有针对性的载体,组织开展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努力在事关本地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上形成共识。
深入进行调研走访。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调研,其他单位的党员干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活动。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找准本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注意提高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把调研走访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吸引力。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有序地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形成(!)推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
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镇和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机关、教育、电站、林业等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其他党(总)支部召开党支部(党总支)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紧扣近些年来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实践,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这一主题进行分析检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员意识,明确改进方向。
撰写分析检查报告。镇和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中机关、教育、电站、林业等党支部等单位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反映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起草工作。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召开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其他党(总)支部要针对调研走访中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也可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为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打好基础。
www.kuaixue5.com第三阶段:整改落实。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
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镇和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机关、教育、林业、电站等党支部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查找出来问题的轻重缓急,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其他党(总)支部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
解决突出问题。在整改落实过程中,要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通过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多为群众办几件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适时组织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党(总)支部,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五、切实加强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各党(总)支部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明确领导责任。(1)成立领导机构。各参学党(总)支部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为加强分类指导,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司法、教育、计生、卫生等部门的骨干力量,针对参学单位性质,分类成立指导检查组,分别加强对党(总)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2)明确工作职责。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党(总)支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总)支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在抓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各党(总)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注意组织好短期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活动的同时,各党(总)支部要注意邀请本单位党外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3)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做到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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