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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礼仪守则
文件编号:DZHR03120xx
版 次: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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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目的:为使公司员工日常工作、生活行为有所规范,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以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守则。
2、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守则的实施情况;
3.2各部门负责执行本守则规定的内容;
3.3各管理人员带头并督促指导员工遵守本守则。
4、礼仪规范:
4.1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4.1.1头发:员工头发至少要隔天清洗,保持清洁,不可蓬松杂乱,发型不可太过前卫、另类,男员工不得染发;
4.1.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保持干净,不得有污垢,女性职员涂指甲油尽量用淡色;
4.1.3胡子:不能留胡须;
4.1.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4.1.5化妆: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形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4.2工作场所着装应整洁、清爽、协调。具体要求是:
4.2.1 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和袖口不得污秽;
4.2.2领带:公司有重大活动(如采访、拍宣传照等)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驰;
4.2.3 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2.4 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美观大方;
4.2.5 配发工装的员工,上班时一律着工装上班,并随时保持工装的整洁。
4.3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