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员工利用公司电话(包括分机和直线电话)进行拨号上网、拨打声讯台或信息台查询非业务信息。
未经公司或电话所有人的同意,拨打长途电话。一经发现,除由其个人赔偿所发生的长途话费外,还可视情况严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
电话已开通长途直拨功能的员工一经离职,行政部应马上通知前台将该员工的长途直拨功能关闭,同时做好登记。
第六条:直线电话的管理
总监级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总裁办主任、总裁助理,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配置一部直线电话,如需要开通国内长途功能的,应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配备直线电话,一律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第七条:传真的管理
公司传真机由前台负责管理,收发传真时应由前台人员负责操作。
前台人员发送传真完毕后,应检查是否有文件遗漏在传真机旁;传真接收完毕后,应立即将传真文件交给收件人。
员工因为工作需要而发送传真的,应填制《传真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对传真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审批后应将《传真申请单》递交行政部经理签字,再由前台人员操作发送。
对发送保密性高的文件,可由前台人员进行指导,由员工个人亲自发送,并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收件人现场接收。对涉及公司重大机密的文件不宜使用传真机发送,以免泄密。
对传真收发业务频繁或者所收发的资料保密要求较高的部门或个人,可以申请配置专用的传真机。
员工不得利用公司传真机收发私人资料、文件。
第八条:移动电话的管理
公司不为员工购置移动电话,但对员工因办理公务所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简称移动话费),按具体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报销限额标准。
原则上,集团主任级及下属公司副经理级以下普通员工,不得申请报销移动话费,特殊工作岗位或确实因为业务需要的除外。
公司对移动话费实行“员工提出报销申请、公司核定报销限额、限额内实报实销,超支部分员工自负”的管理方式,即: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公司提出报销移动话费的书面申请,公司根据员工职务、岗位和业务的特点,以及公司的《移动话费报销限额参考标准表》,核定具体的报销限额。对在限额以内的移动话费,由公司据实报销;对超过报销限额的,公司只按限额标准进行报销,超支部分不再补发给员工,而由其个人承担。
核定移动话费报销限额的流程为:
主任级以上的管理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写出书面的报销申请,由部门经理出具审定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的限额参考标准内,主管领导可以直接批准。对超出公司规定的限额参考标准的,还需要报公司总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