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关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细则》、《主侦检察官制度试行办法》等执法责任和错案追究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结果书面进行通报,个人应承当责任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年初,我院共任命了控申、反贪、渎检等科室(局)10名主侦检察官。目前,已有3名主侦检察官完成了全年的自行初查成案任务,另有3名主侦检察官已完成50%的自行初查成案任务,查办职务犯罪的竞争激励机制已初见成效。
(四)、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提高执法文书质量
为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和效果,克服各科室在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格式不一致、内容不规范等现象,制定出台了《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就适用的法律文书种类、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叙述要求、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将《审查结论报告》、《侦查终结报告》、《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14种常用的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成通用文书模版并辅以制作说明,对纸张、排版、文号、文书格式、落款及印鉴使用等作了规定,在本院局域网发布,供办案人员在制作时直接套用。年初,共对9个科室(局)的21份法律文书进行评查,发现文书各种差错10余处。经过规范,全院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达到了高检院的要求,文书差错明显减少。
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确保规范执法落到实处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公正,还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
(一)、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年初进行队伍的集中教育整训,组织干警进行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的学习教育和大讨论,在干警中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和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牢固树立文明执法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要求执法工作做到“三个统一”,即查办案件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障人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把考学列入干警的岗位工作目标,每月对干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或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业务培训、技能考试。
(三)、培育干警廉洁敬业奉献的执法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对队伍违法违纪和案件质量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廉政测评、诫勉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职务犯罪案件跟踪监督、错案追究等措施。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培育干警敬业奉献的精神。通过宗旨教育,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克服“冷、硬、横、推”的不良作风。
(四)、树立干警良好的执法形象。从控申接待、出庭仪表、讯(询)问用语、着装制度、警车使用等方面建立规范,努力塑造规范办案、文明办案的执法形象。
(五)、建立健全执法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对5年来各科室、岗位平均工作量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修订了《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办法》,对每个科室定岗、定责、定目标工作量,按月进行动态考核,结果张榜公布并排出名次,年终汇总并奖优罚劣。同时推行“一票否决、一岗双责、引咎辞职、案件主办、错案追究”等五项制度。科室和干警的工作成绩一目了然,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执法主体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
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个别干警对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存在厌烦情绪,对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刻;二是在查摆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时,个别干警未能端正态度,实事求是;三是机制创新工作力度离检察工作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在下一阶段不断改进。下一步,我院将按照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结合示范点实际,坚持工作先行一步、措施适度超前的原则,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有机结合起来,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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